| 伞形信托配资收益稳健----伞形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介绍 | |||
| 发 布 人: | 18704601598 | 联 系 人: | 信托融资 |
| 地 址: | 哈尔滨市道里去 | 联系信息: | 18704601598 |
| 发布日期: | 2011-11-4 | 有 效 期: | 2013-11-2 |
| 发 布 号: | 13165 | IP 验 证: | 58.39.111.253 |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 | 点击次数: | 1306 |
| 回复次数: | 1 | ||
伞形信托配资收益稳健----伞形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介绍
一、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华润信托?xxx信托计划(待定)
?受托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暂定)
?证券经纪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计划期限:10年(可展期)
?资金运用范围:证券二级市场
?资金运用方式:委托人认购信托计划份额时指定加入信托计划项下的某信托单元,各信托单元下的信托资金由该信托单元的劣后委托人分别向受托人提供投资建议,各信托单元独立交易、估值、核算和分配
?信托单元名称:可根据劣后委托人要求独立冠名
?信托单元出资:委托人(即受益人)加入信托计划时指定具体的信托单元,同时指定所属信托单元的资金性质(优先或劣后)
?信托单元劣后级资金起点规模:1000万元起
?信托单元劣后级份额认购单位:100万
?信托单元期限:1年、1.5年、2年
?信托单元结构化比例:1:1、1:1.5、1:2
?信托单元成立日:信托单元优先、劣后资金匹配完成之日
?信托单元业绩披露:可根据劣后委托人要求对外披露业绩
?第一批信托单元期限为1年,结构化比例为1:2,优先级资金综合成本为11%/年左右(含信托、银行费用,资金成本随行就市,对资金规模较大的劣后委托人可更低,具体以劣后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署的合同为准),佣金率0.1%
二、产品结构图示
伞形证券信托产品主要是根据下图中所展示的分拆方式进行的设计,最终的结果是使得多个信托单元可以共用一对股东账号。
三、交易结构说明
1、投资者认购时需要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及《信托合同补充合同》,《信托合同》是主合同,《信托合同补充合同》用以明确投资者认购信托计划时指定加入的信托单元。(如果投资者是认购定向信托计划,则由信托公司代表定向信托计划签订相关合同)
2、各信托单元的期限、收益率、杠杆比例、各方费率、分配方式、风险监控指标等个性化的要素在各信托单元对应的《信托合同补充合同》中约定。
3、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划分成若干个信托单元,每个信托单元作为一个独立交易、核算和分配的单元。各信托单元分为优先委托人和劣后委托人,由劣后委托人作为委托人代表为其所属的信托单元提供投资建议。
4、恒生资产管理系统为每个信托单元分配独立的交易账户,用于各信托单元的独立交易。
5、金手指估值系统中的分组核算模块利用各信托单元的独立交易数据,对各信托单元进行独立的估值、核算和分配。
四、信托单元要素表
◆某信托单元(期限、杠杆比例可调整)
产品类型结构化、证券投资
信托单元次级资金规模劣后资金最低规模为1000万
信托单元成立时劣后资金与优先资金比例1:2
产品期限12个月
保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
资金投向股票二级市场
信托单元的风险监控指标(a)指信托单元的资产总值与优先信托资金之比,即风险监控指标a=信托单元的资产总值/ 优先信托资金。
投资限制
(某信托单元持有的股票达到了信托计划的投资限制的上限后,信托计划项下其余信托单元不得买入受限股票)1、未经受托人同意,不得持有ST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证券。
2、未经受托人同意,不得进行股票的融资融券交易。
3、不得进行新股申购和国债回购交易。
4、未经受托人同意,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5、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允许且经受托人同意,投资于一家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单一股票的投资额不得超过信托单元资产总值的20%(以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
信托单元的费用信托管理费、保管费和代理资金收付手续费;对于劣后来说,折算到优先资金的总成本为11%/年(根据每批次发行期间资金成本而变动)。
风险控制措施在本信托单元存续期间,受托人通过以下风险控制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优先受益人优先信托利益的取得:
1、由受托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盯市,并计算信托单元的资产总值。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元资产总值的估值日为本信托单元存续期内的工作日,以下简称“T日”。
2、受托人根据信托单元资产总值计算风险监控指标a,并对其进行监控。受托人于T+1日完成T日风险监控指标a的具体数值的计算与记录。
(1)当风险监控指标a≤135%时,受托人将本信托单元的证券持仓比例降低到30%或以下,减持操作通过市价卖出所持证券完成。劣后受益人可追加资金。
(2)当风险监控指标a≤127.5%时,受托人将本信托单元的证券持仓比例降为0。劣后受益人可追加资金。
(3)劣后受益人未按本信托单元的要求按时足额追加信托资金,受托人有权终止本信托单元并进行清算。
3、信托单元的信托利益分配时,劣后受益人以其享有的劣后信托利益优先保证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利益的分配。
注:以上投资限制、风险控制措施暂定,可能更宽松,最终以合同为准。
五、风险提示
劣后委托人(受益人)主要面临如下风险:
1、在投资不力且无法追加资金的情况下,投资建议受限、信托单元被强制降低持仓比例甚至被强制平仓清算的风险;
2、在信托利益分配时因信托单元投资收益不足以覆盖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利益而产生较大损失的风险;
3、因监管、运营因素导致信托计划中止的风险。
哈尔滨股票开户,哈尔滨期货开户,哈尔滨融资融券,大宗交易、大小非解禁专业减持、在线理财
电话:18704601598 QQ:1624079365 实惠金融折扣通 www.jrzkt.com